宋代羅大經所著的《鶴林玉露》中記載一段“一錢斬吏”的故事。說是宋朝崇陽縣令張乖崖,一日,看見一個庫吏從倉庫里出來時,順手把一文銅幣裝進了自己的口袋,便派人把庫吏拉過來用棍子打了一頓。庫吏很不服氣地說:“一文錢何足掛齒?你竟然把我痛打一頓。”張乖崖一聽,怒不可遏,提筆批道:“一日一錢,千日一千,繩鋸木斷,水滴石穿。”批罷,揮劍把庫吏殺了。
為區區一文錢,庫吏居然掉了腦袋,不得不令人深思。
因為在現實生活中,一些人私欲心重,一不小心就演繹出林林總總的“庫吏”悲劇。如某銀行的一名經理串通下屬,以“一日一錢”的手段盜取客戶的存款,數年之后,金額竟然高達1600萬元之多。還有未被斬首的“庫吏”更是大有人在。如有的對送上門來的名煙名酒照收不誤,認為收點煙酒,又沒收“紅包”,算得了什么呢?有的對別人送上門來的“紅包”,卻認為二三千塊錢的“紅包”,又不是二三萬塊錢的“紅包”,收了也沒什么大不了的?有的甚至發展到了不僅心安理得地受賄,而且還膽大包天地索賄。殊不知,今天收了名煙名酒,明天就會收“紅包”;今天收了二三千塊錢的“紅包”,明天就會收二三萬塊錢的“紅包”。長此以往,“一日一錢,千日千錢”,怎可小視?畢竟,許多人行賄受賄,也都是從第一次、第二次開始的,從收小錢到收大錢開始的,結果把自己“收”進了監獄。如胡長清第一次只收了某商人的兩支毛筆,而后來呢?在擔任江西省副省長期間共受賄87次,受賄金額高達544萬元。杭州海關原關長耿永祥歷經了第一次收錢的“不平靜”,有位朋友送來1萬元“紅包”,他推托再三不得已而收下。結果拒絕不了第一次,便“第二次的接受,第三次的默認,第四次的麻木”,從此便一發不可收拾了,最終落得個可悲的下場。
古人云:“輕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一錢斬吏”的故事告訴我們各級領導干部們,應該繃緊拒腐防變之弦,懂得防微杜漸的道理,時時處處在小事小節面前保持清醒,在小利小惠面前堅持原則,不能小視“一文錢”,亂收“一文錢”。
(玫昆侖)(作者單位:嘉魚縣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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