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昨日,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教育部13日發布《關于加強和改進中小學藝術教育活動的意見》,明令禁止學校組織學生參加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活動,并再度聲明藝術特長生升學無“特長”。
日前,教育部再次聲明,各類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的等級不得作為學生升學、獎勵的依據。據了解,雖然教育部早已提出藝術考級不與升學掛鉤,但由于優質教育資源不平衡,中小學生升學憑借藝術特長擇校的現象仍屢禁不止。
《意見》建議,學校藝術教育的內容要貼近校園生活,符合學生的認知水平和心理特點,讓每一個中小學生在校期間掌握一種自己喜愛的藝術技能。組織開展中小學藝術教育活動要避免給學生增加過重負擔或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
此外,針對一些地方借藝術比賽之名,向學生收取報名費以及一些單位和組織冒充教育部門名義組織學生藝術活動等問題,《意見》提出“嚴禁任何部門和中小學校組織學生參與商業性藝術活動或商業性慶典活動”。(羅恒 程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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