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咸寧市咸安區(qū)賀勝路特1號的天成財富中心3號樓正如火如荼地施工,武漢市民張女士當時受邀到現(xiàn)場,查看樓盤詳情和施工進展。如果一切順利,她將在2015年12月底到手一間20余平米的商鋪。
正當她盤算著如何利用商鋪搞投資時,2014年底開始,“樓盤施工停止,可能無法再復工”的消息,讓她有些慌張。隨后的情況,更是讓她不知所措。近日,楚天金報記者為此趕赴咸寧進行了調查。
遭遇:樓盤停工年把商鋪看不到錢也要不回
張女士是一名退休人員,因母親年事已高,2014年,她趁著家里還有些積蓄,經熟人介紹想買咸寧賀勝路的一個商業(yè)樓盤。“跟有經驗的投資人學習投資買商鋪,應該不會虧”。抱著試一試的心態(tài),張女士和母親二人出資50余萬元,分別以個人名義,全款購買了賀勝路天成財富中心3號樓的兩間商鋪。
張女士母女的購房合同顯示,她們購買的兩間商鋪建筑面積分別為20.78平米和32.46平米,商鋪總價50余萬元,合同約定交房期限為2015年12月31日前。合同內容還包括,該地塊規(guī)劃用途為商業(yè)用地,使用年限自2010年9月30日至2050年9月30日,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咸寧市房地產管理局。“2014年底,就有業(yè)主在QQ群和微信群里說樓盤施工停了。有業(yè)主找開發(fā)商咨詢,開發(fā)商稱正在做方案變更,調整商鋪商業(yè)形態(tài)。”
張女士說,2015年12月31日,她帶著兩份購房合同和母親的委托書來到天成財富中心3號樓盤,眼前的一幕讓她大失所望:樓盤未封頂、工地沒工人……近1年來,她多次帶著購房合同往返于咸寧和武漢,希望開發(fā)商按合同約定退還購房款、支付違約金等,但都未能如愿。
調查:樓盤爛尾兩年多項目已停工政府已介入
12日上午,記者和張女士一起到咸寧咸安區(qū)賀勝路與茶園路交會處的天成財富中心。記者看到,約5層樓高的商業(yè)體樓盤初具外形,部分墻體外立面已鋪好白色墻磚,與樓間連廊外的金黃色玻璃遙相輝映。然而,這幾處的“光鮮靚麗”無法掩蓋其整體破敗之感:樓盤四周雜草叢生、停運的攪拌機銹跡斑斑、堆放在樓內的建材落滿灰塵……
在3號樓項目工地里,仍有一些建筑工人暫住在活動板房內。幾名工人說:“這里的工程早就停了,具體什么原因不知道,平時沒什么人來。因為工地里還有建材,為防建材被偷平時有人值守。”
隨后,記者來到咸寧市房管局,一位工作人員介紹,天成財富中心三期項目停工后,咸寧市政府就已介入?yún)f(xié)調,因項目停工涉及多方人員利益,參與單位包括咸寧市商務局、咸寧市城發(fā)集團、咸寧市住建委和咸寧市人社局等4個部門。工作人員猜測,項目停工可能與開發(fā)商資金短缺有關。
記者在湖北省地方稅務局官網查詢得知,該公司此前還存在欠繳稅款的情況。
維權:房款遲遲不退開發(fā)商被起訴需退房款違約金
和張女士情況一樣,天成財富中心三期樓盤多名業(yè)主都致電本報記者反映此事。業(yè)主劉女士介紹,2014年8月,她全款16萬元購買上述樓盤一套約20平米的商鋪。按照合同約定,開發(fā)商應于2015年6月1日前交房。因開發(fā)商未如約交房,她多次要求開發(fā)商退還房款,支付違約金和利息損失,但未果。無奈之下,她向咸寧市咸安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咸安區(qū)法院一審判我勝訴,要求開發(fā)商如約退還房款和違約金,隨后開發(fā)商向咸寧市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但最后二審判決駁回上述,維持原判。”劉女士說。
業(yè)主周女士與劉女士情況類似,其購房時除支付購房款外,還預先繳納了辦理兩證的費用。周女士向記者提供了一份咸安區(qū)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該判決書顯示,法院判決解除原告與被告天成投資公司于2014年11月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被告于判決生效之日十日內退還原告購房款、辦證費用。同時,被告還要承擔原告一定的資金利息損失,支付原告相應的違約金。
據(jù)周女士提供的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顯示,咸寧市中院駁回天成投資公司上訴,維持原判,該判決為終審判決。
回應:還在應訴階段將按判決執(zhí)行
記者查閱資料獲悉,咸寧天成投資有限公司是湖北富麗園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湖北富麗園集團有限公司原名武漢市富麗園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
12日下午,記者前往江夏區(qū)文化大道的湖北富麗園集團咨詢時,該公司只有一名工作人員。隨后,記者與該公司一名于(音)姓負責人取得聯(lián)系。該負責人表示,公司已作出三種方案用以退還業(yè)主購房款,其中有部分業(yè)主未走司法途徑,經與公司協(xié)商后達成退款意見,并陸續(xù)收到退款。還有一部分業(yè)主已向法院起訴,公司也將按照法院判決執(zhí)行。
13日,部分已拿到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書的業(yè)主告訴記者,雖然法院已作出判決,但他們仍未從開發(fā)商手中拿回購房款和違約金等。13日晚,記者將部分業(yè)主反饋情況告知富麗園集團于姓負責人,該負責人稱目前又有業(yè)主對法院判決不滿意,已向法院提起訴訟,該公司一名主管天成財富中心項目的負責人將于今日應訴,具體情況還需這名負責人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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