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新聞網北京9日電 記者朱哲、特約記者祝軍報道:在京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市委書記李建明9日上午接受了法制日報社全媒體專訪,就咸寧提升綠色發展法治化水平的相關工作情況進行了介紹。法制網對訪談過程進行了圖文直播,法制日報將于近日刊發。
李建明介紹了咸寧生態文明建設工作方案。他說,在認真學習領會貫徹中央的精神過程中,咸寧市委市政府把綠色崛起作為整個發展的基本戰略,提出主動的融入“一帶一路”,開拓“一江一山”,走綠色崛起的發展之路,打造中國中部綠心、國際生態城市,與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首先,把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納入到全市經濟與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上。其次,通過人大和政府規范性文件,把生態保護的發展戰略確定下來。再次,借爭創國家生態保護與建設示范區機遇,完善整個生態文明與生態建設保障體系。
法制網記者問,咸寧如何權衡城市發展與生態保護生態文明建設關系?李建明回答說,在城市建設上,要按照國際視野、國家標準、咸寧特色來打造我們的城市。立足過去良好基礎,按照新的發展理念,咸寧將堅持走五城同創發展路徑,通過建設良好的城市形態,通過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質和城市文化品位,來進一步推動大旅游、大健康產業發展。整個城市建設的理念與標準要堅持高起點、高標準、嚴要求。
咸寧在依法治綠方面有什么新舉措?李建明說,綠色城市建設和海綿城市建設,要堅持自己的特色,走自己的發展之路,使城市的文化品位、品質不斷提高,使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不斷的增強。咸寧要讓整個生態保護和自然環境能夠得到進一步張揚,使生態文明能夠得到進一步釋放,必須一張藍圖畫到底,一個目標干到底。在整個城市生態保護,環境的治理上咸寧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比如從去年開始的“三禁三治”,從實施情況來看效果非常明顯。
李建明表示,咸寧將積極推進依法護綠,依法保護生態,堅決貫徹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湖北制定的地方性法規。今年咸寧被列入到具有立法權的城市,我們在謀劃立法選題過程中,正在重點考慮如何結合實際情況做自然生態保護方面的立法,初步選題是對咸寧地熱資源保護、古民居資源保護等。通過在生態保護,資源的利用上進行法治化的規范,從而使綠色成為咸寧的資源,成為咸寧的品牌、成為咸寧發展的一種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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