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某人一篇文章,里面寫了幾十條“我不允許你……”,比如我不允許你哭,因為有我在你還哭的話,就證明我沒用,那還要我干什么?比如我不允許你不理我,你在我心中是那么重要,沒有你我會很不自在,不要折磨我好嗎?更有甚者,我不允許你是最快樂的,因為擁有你,我已經是世上最快樂的了,所以你只能排第二了!這種種限制的原因只有一個——我很愛很愛你。這種行文筆調,自然顯得活潑,但我總感覺到缺乏情趣,不那么自由。是的,自由——你愛我,就要我犧牲哭的自由生氣的自由嗎?我愛你,就要我放棄大碗痛飲的自由迷惘難眠的自由嗎?
于是聯想到喝酒這件事。因為工作的關系,經常被自稱為朋友的人勸酒,多有勸酒詞,如感情深一口清,感情鐵喝出血。我則認為,和他人的感情再深,也抵不過自身的健康重要。古人有“相逢不飲空歸去,洞口桃花也笑人”,也是暢飲而非大醉;“酒逢知己千杯少”,那定是建立在有千杯海量的基礎上,三兩知己旗鼓相當,談笑間,生死契闊,天心月圓。真正的朋友,當然需要喝些酒,但是在身體不適的情況下嗎,以茶當酒甚至以水當酒,都無可厚非,畢竟,誰愿意成為誰的酒肉朋友呢?慶幸的是,我有幾位摯友,是都不硬勸我喝酒的,有時他人敬我的酒,他們還會幫我頂上。
有位朋友,文字之交,七八年沒有見過面。我倆都喜歡古龍的小說,里面的人物大多是率性仗義之人,自然也是好酒之徒。前不久,我倆終于見著了,約著互相吃吃飯。我多想喝些酒助助興,但正是有傷在身,我一開口,朋友就會了意,兩三天里竟不叫一滴兒酒,連啤酒也免了,簡單到就是吃飯談天。
愛人,就給其自由,因為倘若某天不愛了,記憶里還會留有更多的歡樂。愛朋友,也給其自由,不要打擾他的生活,即使他有麻煩,如果他不向你開口,你也犯不著主動雪中送炭。真的朋友,在他過不去的時候,他會來和你商量的,在你面前,他不需要面子,因為你就是他的面子。這個時候,就是要你展示愛她勝過愛自己的時候——即使赴湯蹈火,也義無反顧!(潘廣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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